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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税收政策实务常见问题解答

时间:2020-01-09 10:48:23来源:

2.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3.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4.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5.符合规定的子女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6.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答:孩子的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扣除标准?答:每个子女,每月可定额扣除1000元。如果有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比如,有2个子女,则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以此类推。

    3.怎么扣?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每月扣1000元,或者父母亲双方每月各扣500元。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扣多久?答:从孩子年满3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5.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答:可以扣,不论是在境内或是境外接受教育;不论接受的是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6.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答:寒暑假期间可以继续扣除。

    7.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答:休学期间只要学籍保留,就可以继续扣除。

    8.需要保存哪些资料?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二、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答: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扣除。

    2.怎么扣?答:独生子女每月定额扣2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合计扣除2000元,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3.扣多久?答:在被赡养人其中一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开始,到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4.多位赡养人分摊扣除的方式有几种?答:三种方式,一是平均分摊,二是约定分摊,三是老人指定分摊。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指定分摊效力优先于约定分摊。

    5.如果我有一个妹妹,我每月给老人赡养费2000元,我妹妹不赡养老人。我能不能每月扣2000元,我妹妹不扣除?答:不可以。多位赡养人的,每人最多扣除不超过1000元。

    6.我能不能和我妻子一起分摊扣除我岳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答:不能。赡养老人的扣除主体是纳税人本人,目前,相关法律已明确,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养子女、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女婿仅有协助赡养的义务,因此,女婿不能扣除岳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三、关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答: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怎么扣?答: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并且夫妻两人只能扣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

    3.扣多久?答:按照实际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0年)。

    4.怎么确定首套房贷款?答:是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5.如果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如何扣除?答: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四、关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答: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住房租金支出的。

    2.怎么扣?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能不能分别同时按照标准扣?答: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且都无住房,两个人只能选择一个人按照标准扣。如果夫妻不在同一城市工作,且都无住房,可以两个人分别按照标准扣。

    4.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该留存哪些资料?答: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1.问:哪些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 号)规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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