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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一般原则

时间:2026-07-14 17:13:29来源: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一般原则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企业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本节关于终止确认的规定。

在第一个条件下,企业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如因合同到期而使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第二个条件下,企业收取一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未终止,但若企业转移了该项金融资产,同时该转移满足本节关于终止确认的规定,在这种安排下,企业也应当终止确认被转移的金融资产。

下列情形也会导致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合同的实质性修改。企业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并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将导致企业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2)核销金融资产。当企业合理预期不再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应当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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