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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值资产租赁会计处理

时间:2026-07-14 17:12:37来源:

低价值资产租赁会计处理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符合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也并不代表承租人若采取购入方式取得该资产时该资产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全新状态下的绝对价值进行评估,不受承租人规模、性质等影响,也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以及该资产对于承租人或相关租赁交易的重要性。同时,低价值资产租赁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承租人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且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如果承租人已经或者预期要把相关资产进行转租赁,则不能将原租赁按照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会计处理。

低价值资产租赁的标准应该是一个绝对金额,即仅与资产全新状态下的绝对价值有关,不受承租人规模、性质等影响,也不考虑该资产对于承租人或相关租赁交易的重要性。常见的低价值资产的例子包括平板电脑、普通办公家具、电话等小型资产。

但是,如果承租人已经或者预期要把相关资产进行转租赁,则不能将原租赁按照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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