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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研发费加计扣除调整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1-10-20 12:03:15来源:

2021研发费加计扣除调整及注意事项

01

2021年三季度申报时按前三季度研发支出享受加计扣除,而不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的上半年度研发支出在三季度时享受加计扣除,即2021年预缴时可以多享受1个季度研发支出的加计扣除。

三季度申报时,通过填前三季度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A107012表,享受三季度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优惠,并将该表与申报表一并留存备查;      

02

在2021年及以后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可以选择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附件的表单,也可以按本文件附件的简化表单填写;

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将4类辅助账样式合并为一类,共“1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

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仅要求企业填写人员人工等六大类费用合计,不再填写具体明细费用,同时删除了部分会计信息;

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充分考虑了税收政策的调整情况,增加了委托境外研发的相关列次,体现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的调整。

2021年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将同一项目涉及的多种研发方式归集在一张表中填报。比如自主研发的项目,部分委外研发的,不需要再分别按自主研发和委托研发分别填写辅助账。

03

2021年及以后年度,研发支出中的其他相关费用不再按项目计算扣除限额,而是按当年全部的项目研发支出的合计数计算其他相关费用的扣除限额,大大简化了研发支出辅助账的填报。

需要注意的是,资本化的研发项目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如果当年项目还没有完结的,计算其他相关费用扣除限额时,资本化支出的研发费的五项费用不作为计算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基数,待项目完结年度,将资本化支出的研发费累计数一并作为完结年度计算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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