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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随机发放的微信红包促销会计处理

时间:2021-02-20 12:08:38来源:

企业随机发放的微信红包促销会计处理

转入微信余额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促销时:

借:销售费用-宣传费

贷:其他货币资金

   应交税费-个税

参考: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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