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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期企业所得税处理

时间:2020-09-11 11:44:12来源:

开办期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当年只是开办期没有进入生产经营即开办期没有结束会计上费用化的部分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

所得税:开办费用不做为当期的亏损,不得列支,只能在营业年度时统一扣除或不少三年扣除。

因此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的涉及到的项目“账载金额”按财务数据填列,“税收金额”全部调整,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

二:前期开办持续到本年度结束,本年度进入生产经营期此时填列纳税申报表时,涉及开办费用的按照情况一的方式填列,生产经营期的部分按税法规定正常填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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