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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股权分红会计处理

时间:2020-07-11 09:58:40来源:

虚拟股权分红会计处理

虚拟股权分红属于计提社保的工资总额,因为根据规定以下为计算缴费基数的依据:奖金,包括: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因员工取得的虚拟股权分红属于劳动分红,为工资总额中的奖金,应作为社保的缴费基数。虚拟股份分红的会计处虚拟股激励主要方式:在公司业绩等指标达到公司规定标准,公司就要按利润的一定比例给虚拟股权持有员工支付利润。该虚拟股份分红属于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一)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二)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1、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企业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

2、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

3、过去的惯例为企业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员工取得虚拟股份时,以及员工离职收回虚拟股份时,公司不做会计分录。有些公司会让员工认购些虚拟股,可以在认购时做其他应付款。满足条件确认分红时计提: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虚拟股分红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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