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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哪些变化

时间:2023-02-21 12:30:15来源:

202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哪些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一、年度汇算是什么?

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二、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 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三、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 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 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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