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财务处理实施细则
期货公司财务处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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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财务处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适应期货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升期货公司财
务信息报送、披露质量,中国期货业协会在广泛调研和征求
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期货公司财务处理实施细则》。请期
货公司在相关财务处理和信息报送过程中遵照执行。
一、 主要会计科目
资产类 负债类 损益类
期货保证金存款 应付货币保证金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应收货币保证金 应付质押保证金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应收质押保证金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期货风险准备支出提取期货风险准备
金、期货风险损失弥
补支出
结算备付金 期货风险准备金 业务及管理费—会员
费、席位使用费、居
间人费用、IB介绍费、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
金、投资者教育经费
等
应收结算担保金 应付期货投资者保
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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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风险损失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
期货会员资格投资
所有者权益类
一般风险准备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期货保证金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收到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
面结算会员收到非结算会员缴存的货币保证金以及期货公
司存入期货保证金账户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开户银行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期货保证金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收到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
员收到非结算会员缴存的货币保证金时,按缴存的货币保证
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
期货公司向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向非
结算会员划出货币保证金时,按划出的货币保证金金额,借
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货公司向期货保证金账户存入资金时,按存入
的资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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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从期货保证金账户划回资金时,按划回的资金
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货公司计提银行存款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
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实际收到期货保证金存款利
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差额借记或贷
记“利息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收到客户或分
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收到非结算会员缴存的货币保
证金金额,以及存入期货保证金账户的款项账面价值。
应收货币保证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向期货结算机构(指期货结算
机构或分级结算制度下的特别结算会员和全面结算会员,下
同)划出的货币保证金,以及期货、期权业务盈亏、利息收
入形成的货币保证金。
二、本科目可按不同期货结算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货币保证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向期货结算机构划出货币保证金时,按
划出的货币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期货保证金存
款”科目。期货公司从期货结算机构划回货币保证金时,做
相反的会计分录。
期货公司向期货结算机构划出外币保证金时,按照一定
汇率乘以规定折扣率计算的可用额度,借记本科目,贷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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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保证金存款”科目,差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划回
外币保证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当汇率变动时,可按照汇率折算差额于每日或月末进行
相应的会计处理。当外币升值时,按照差额,借记本科目,
贷记“期货保证金存款”科目;当外币贬值时,做相反的会
计分录。
(二)期货公司计提存放在期货结算机构的货币保证金
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到期货结算机构划回的货币保证金利息时,按划回的利息
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差额借记或贷
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客户或非结算会员期货、期权合约实现盈利时,
期货公司按结算单据列明的当期盈利金额,借记本科目,贷
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
客户或非结算会员期货、期权合约发生亏损时,期货公
司按期货结算机构结算单据列明的当期亏损金额,借记“应
付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货公司代理买方客户进行期货实物交割的,按
支付的交割货款金额(商品期货实物交割的金额含增值税额,
下同),借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货公司代理卖方客户进行期货实物交割的,按收到的
交割货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
(五)期货公司向期货结算机构支付代收的手续费时,
按划转的手续费金额,借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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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目。
(六)期货公司向期货结算机构交纳杂项费用时,按支
付的有关费用金额,借记“业务及管理费”“应交税费”等
科目,贷记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从期货结算机构
尚未收回的货币保证金金额。
应收质押保证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代客户或非结算会员向期货结
算机构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时形成的可用于期货、
期权交易的保证金。
二、本科目可按期货结算机构或实行分级结算制度下的
特别结算会员和全面结算会员名称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质押保证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全员结算制度下,期货公司代客户向期货结算机构
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的,应当分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客户委托期货公司向期货结算机构提交有价证券办
理充抵保证金业务时,期货公司按期货结算机构核定的充抵
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
2.有价证券价值发生增减变化,期货结算机构相应调整
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时,期货公司按调整增加数,借记本
科目,贷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按调整减少数,借记
“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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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货结算机构将有价证券退还给客户时,期货公司按
期货结算机构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应付质押保证
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4.客户到期不能及时追加保证金,期货结算机构处置有
价证券时,期货公司按期货结算机构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
借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处置有价证
券所得款项金额,借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应
付货币保证金”科目。
(二)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和交易结算会员
代客户直接向期货结算机构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
的,会计处理参照前述(一)的规定。
非结算会员代客户向期货结算机构办理有价证券充抵
保证金业务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
1.非结算会员代客户通过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
员向期货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时,非
结算会员按期货结算机构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
目(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贷记“应付质押保证
金”科目。
全面结算会员按期货结算机构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
借记本科目(期货结算机构),贷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
目。
2.有价证券价值发生增减变化,期货结算机构相应调整
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时,非结算会员按调整增加数,借记
本科目(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贷记“应付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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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科目;按调整减少数,借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
目,贷记本科目(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
3.期货结算机构将有价证券退还给客户时,非结算会员
按期货结算机构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应付质押保
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
全面结算会员按期货结算机构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
借记“应付质押保证金(非结算会员)”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货结算机构)。
4.客户到期不能及时追加保证金,期货结算机构处置有
价证券时,非结算会员按期货结算机构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
额,借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特别结算
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按处置有价证券所得款项金额,借
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科
目,贷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
全面结算会员按期货结算机构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
借记“应付质押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期货结算机构)。
按处置有价证券所得款项金额,借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
目,贷记“应付货币保证金(非结算会员)”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尚未收回的有
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形成的可用于期货、期权交易的保证
金。
结算备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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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
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续费、
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续费,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清算代理机构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结算备付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将款项存入清算代理机构,借记本科目,
贷记“期货保证金存款”等科目;从清算代理机构划回资金
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接受客户委托,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
券成交总额的,应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上代扣代交
的相关税费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之和,借记“代理买
卖证券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按期货公司应负担的交易
费用,借记“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交税费”科目,按
应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
入”“应交税费”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接受客户委托,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大于买入证券成交总
额的,应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减去代扣代交的相关税费
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代
理买卖证券款”科目。按期货公司应负担的交易费用,借记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交税费”科目,按应向客户收取
的手续费及佣金,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应交税费”
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存在指定清算
代理机构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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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结算担保金
一、本科目核算分级结算制度下结算会员(包括全面结
算会员和交易结算会员,下同)按照规定向期货和证券结算
机构缴纳的结算担保金。
二、本科目可按不同期货和证券结算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结算担保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结算会员向期货和证券结算机构划出结算担保金
时,按划出的结算担保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划回结算担保金时,按划回的结算担保金额,做相反
的会计分录。
结算会员计提结算担保金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
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期货和证券结算机构宣告或划
回结算担保金利息时,按宣告或划回的利息金额,借记本科
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差额借记或贷记“利息收入”
科目。
(二)结算会员的结算担保金被期货和证券结算机构动
用充抵其他违约会员的风险时,结算会员按期货和证券结算
机构分摊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本科目;结算
会员应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有关金融工具信用减值的相
关规定进行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将该债权自初始确认后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减值损失或利
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时,借记“信用减值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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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科目。
期货和证券结算机构向违约会员追索成功后,结算会员
按收回金额中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
款”科目;同时冲回相应的减值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坏
账准备”科目,贷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被动用的结算
担保金最终确定无法收回时,结算会员应按确定无法收回的
金额与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的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
失”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结算会员尚未从期货和
证券结算机构收回的结算担保金额。
应收风险损失款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为客户垫付尚未收回的风险损失
款。
二、本科目下设“原值”和“信用减值准备”明细科目,
并可按客户(类别)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风险损失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代客户向期货结算机构垫付罚款时,按
垫付的罚款金额,借记“应收风险损失款-原值”科目,贷记
“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
期货公司从客户货币保证金中划回垫付的罚款支出时,
按划回的罚款金额,借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应
收风险损失款-原值”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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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户期货、期权业务发生穿仓时,期货公司应首
先全额冲销客户的保证金,按冲销的保证金金额,借记“应
付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按期
货公司代为垫付的款项金额,借记“应收风险损失款-原值”
科目,贷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等科目。
(三)期货公司应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有关金融工具
信用减值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应收风
险损失款的可收回金额并确认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时,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应收风
险损失款-信用减值准备”科目。
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回垫付的风险损失款时,按收回垫付
的风险损失款金额,借记“期货保证金存款”科目,贷记“应
收风险损失款-原值”科目;同时冲回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借
记“应收风险损失款-信用减值准备”科目,贷记“信用减值
损失”科目。
期货公司按规定核销难以收回垫付的风险损失款时,按
核销的风险损失款金额,借记“期货风险准备金”科目,贷
记“应收风险损失款-原值”科目;同时结转信用减值准备,
借记“应收风险损失款-信用减值准备”科目,贷记“信用减
值损失”科目。当期货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风险损失时,
借记“期货风险准备支出-期货风险损失弥补支出”科目,贷
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为客户垫付的
风险损失款的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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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手续费及佣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应收未收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
手续费及佣金。
二、本科目可按手续费及佣金收取对象类别或业务类别
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确认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当期,按应收
未收的手续费及佣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手续费及佣
金收入”“应交税费”科目。
(二)收到应收未收的手续费及佣金时,按收到的手续
费及佣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
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应收未收的与
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款项。
期货会员资格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为取得会员制期货结算机构会
员资格以交纳会员资格费形式对期货结算机构的投资。
二、本科目可按期货结算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为取得会员制期货结算机构会员资格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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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资格费时,按交纳的会员资格费金额,借记本科目,贷
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期货公司转让或被取消上述会员资格,按收到的转
让款项或期货结算机构实际退还的会员资格费金额,借记
“银行存款”科目;按期货公司会员资格投资的账面价值,
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同时将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留存收益,贷记或借记 “利润分
配-未分配利润”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对会员制期货
结算机构的会员资格投资。
应付货币保证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收到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
面结算会员收到非结算会员缴存的货币保证金,以及期货、
期权业务盈利形成的货币保证金。
二、本科目可按客户类别或分级结算制度下非结算会员
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货币保证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收到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
员收到非结算会员划入的人民币货币保证金时,按划入的货
币保证金金额,借记“期货保证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货公司向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向非结算
会员划出货币保证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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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收到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收
到非结算会员划入的外币保证金时,按照一定的汇率将外汇
资金换算为人民币,借记“期货保证金存款”科目,按照外
汇质押折抵后的货币保证金,贷记本科目,差额贷记“其他
应付款”科目;划出外币保证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当汇率变动时,可按照汇率折算差额于每日或月末进行
相应的会计处理。当外币升值时,按照差额,借记“期货保
证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当外币贬值时,做相反的会
计分录。
(二)客户期货、期权合约实现盈利时,期货公司按期
货结算机构结算单据列明的当期盈利金额,借记“应收货币
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客户期货、期权合约发生亏损时,期货公司按期货结算
机构结算单据列明的当期亏损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
收货币保证金”科目。
(三)期货公司代理买方客户进行期货实物交割的,按
支付的交割货款金额(商品期货实物交割金额含增值税额,
下同),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
期货公司代理卖方客户进行期货实物交割的,按收到的
交割货款金额,借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货公司因错单合约平仓产生的亏损,根据结算
单据列明的金额,按应由当事人负担的金额,借记“其他应
收款”科目,按应由期货公司负担的金额,借记“期货风险
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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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因错单合约平仓实现的盈利,按结算单据列明
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五)期货公司向期货结算机构支付代收的仓储费等费
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
(六)期货公司向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
向非结算会员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时,按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
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应交税费”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尚未支付的货币保
证金金额。
应付质押保证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代客户向期货结算机构办理有
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时形成的可用于期货、期权交易的保
证金。
二、本科目可按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非结算会员)类
别或有价证券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质押保证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全员结算制度下,期货公司代客户向期货结算机构
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的,应当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
理:
1.客户委托期货公司向期货结算机构提交有价证券办
理充抵保证金业务时,期货公司按期货结算机构核定的充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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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借记“应收质押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2.有价证券价值发生增减变化,期货结算机构相应调整
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时,期货公司按调整增加数,借记“应
收质押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按调整减少数,借记本科
目,贷记“应收质押保证金”科目。
3.期货结算机构将有价证券退还给客户时,期货公司按
期货结算机构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
收质押保证金”科目。
4.客户到期不能及时追加保证金,期货结算机构处置有
价证券时,期货公司按期货结算机构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
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质押保证金”科目;按处置有价证
券所得款项金额,借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按垫付的
款项金额,借记“应收风险损失款”科目,贷记“应付货币
保证金”科目。
(二)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和交易结算会员
代客户向期货结算机构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的,会
计处理参照前述(一)的规定。
非结算会员代客户向期货结算机构办理有价证券充抵
保证金业务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
1.非结算会员代客户通过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
员向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时,非结算
会员按期货结算机构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应收质
押保证金(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科目,贷记本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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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结算会员按期货结算机构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
借记“应收质押保证金(期货结算机构)”科目,贷记本科
目。
2.有价证券价值发生增减变化,期货结算机构相应调整
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时,非结算会员按调整增加数,借记
“应收质押保证金(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科目,
贷记本科目;按调整减少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质押
保证金(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科目。
3.期货结算机构将有价证券退还给客户时,非结算会员
按期货结算机构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应收质押保证金(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科目。
全面结算会员按期货结算机构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
借记本科目(非结算会员),贷记“应收质押保证金(期货
结算机构)”科目。
4.客户到期不能及时追加保证金,期货结算机构处置有
价证券时,非结算会员按期货结算机构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
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质押保证金(特别结算会员或
全面结算会员)”科目;按处置有价证券所得款项金额,借
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科
目,贷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
全面结算会员按期货结算机构核定的充抵保证金金额,借
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质押保证金(期货结算机构)”科目;
按处置有价证券所得款项金额,借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
贷记“应付货币保证金(非结算会员)”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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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代客户向期货
结算机构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时形成的可用于期
货、期权交易的保证金额。
代理买卖证券款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
与股票期权备兑开仓以及行权相关标的有价证券而收到的
款项。期货公司代理客户领取的现金股利等,也在本科目核
算。
二、本科目可按客户类别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代理买卖证券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收到客户交来的款项,借记“期货保证
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客户提取存款时,做相反的会
计分录。
(二)接受客户委托,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
成交总额的,应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上代扣代交的相
关税费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之和,借记本科目等,贷记
“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接受客户委托,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大于买入证券成交总
额的,应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减去代扣代交的相关税费
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后的余额,借记“结算备付金”等
科目,贷记本科目等,或相反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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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代理买卖证券资金。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应付未付居间人、证券公司或
客户的手续费及佣金。
二、本科目可按手续费及佣金支付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手续费及佣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期货公司按照应付未付居间人或证券公司的佣金,借记
“业务及管理费-居间人费用”“业务及管理费-IB介绍费”
“应交税费”科目,贷记本科目;期货公司实际支付时,借
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应付未付的居
间人、证券公司或客户的手续费及佣金。
期货风险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按规定提取的期货风险准备金。
二、期货风险准备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按规定以代理手续费收入减去应付期货
结算机构手续费后的净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期货风险准备
金时,按提取的期货风险准备金额,借记“期货风险准备支
出-提取期货风险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货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按应由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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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担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应由期货公司负
担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应向期货结算机构或客户划转的
金额,贷记“应收货币保证金”“应付货币保证金”等科目。
(三)期货公司按规定核销难以收回垫付的风险损失款
时,按核销的风险损失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风
险损失款-原值”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提取的尚未使
用的期货风险准备金额。
应付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按规定提取的期货投资者保障
基金。
二、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按规定提取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时,按
提取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金额,借记“业务及管理费”“应
交税费”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际缴纳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时,借记本科目,
贷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提取的尚未支
付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一般风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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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按规定从税后利润提取的一般
风险准备。
二、一般风险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按规定以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
取一般风险准备时,按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金额,借记“利
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货公司动用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时,按弥补
亏损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的尚未使用的一般风险准备。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经纪业务收
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投资咨询业务收入、代销金融产
品业务收入、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其中,经纪业务
收入主要包括期货期权或证券现货的交易手续费收入、代
理结算手续费收入、交割手续费收入、有价证券充抵保证
金业务手续费收入、行权手续费收入、申报费收入等;资
产管理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收入、业绩
报酬收入、认/申购费收入、赎回费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向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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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非结算会员收取手续费时,按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金额,
借记“应付货币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科目,贷记“手
续费及佣金收入”“应交税费”科目;按照应上交交易所的
手续费及佣金金额,借记“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其他应收
款”科目,贷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结算备付金”科目。
期货公司按收到的交易所减收手续费,借记“应收货币
保证金”科目,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其他应收款”
科目;在对期货投资者返还交易所减收手续费时,按照返还
金额,借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应交税费”科目,贷记“应
付货币保证金”科目。
(二)期货公司计提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时,按照确认的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金额,借记“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科目,
贷记本科目和“应交税费”科目;实际收到资产管理业务收
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手续费及佣金”
科目。
(三)期货公司计提投资咨询业务收入或代销金融产品
业务收入时,借记“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和“应交税费”科目;实际收到上述业务收入时,借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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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经纪业务产生的手续费及佣
金支出。主要包括上交期货、期权和证券现货的交易手续
费及佣金支出等。
二、本科目可按支出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期货公司按照应上交交易所的手续费及佣金金额,借记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收货
币保证金”“结算备付金”科目。
期货公司按收到的交易所减收手续费,借记“应收货币
保证金”科目,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其他应收款”
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期货风险准备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按规定从其收取的交易手续费
收入减去应付期货结算机构手续费后的净收入的一定比例
提取的期货公司风险准备金,以及期货风险准备金不足弥补
风险损失时期货公司实际发生的风险损失支出。
二、本科目下设两个明细科目:“提取期货风险准备金”
科目和“期货风险损失弥补支出”科目。
三、期货风险准备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期货公司按规定提取期货风险准备金时,按提取的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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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准备金额,借记“期货风险准备支出-提取期货风险准备
金”科目,贷记“期货风险准备金”科目。
期货风险准备金不足弥补风险损失时,期货公司按照实
际发生的风险损失支出,借记“期货风险准备支出-期货风险
损失弥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业务及管理费-居间人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为获取居间人提供的期货经纪
居间服务而支付的居间人固定报酬及业绩报酬。
二、本科目可按居间人费用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业务及管理费-居间人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期货公司计提发生的居间人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科目;实际支付居间人费用时,借记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业务及管理费-投资者教育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为投资者教育而发生的各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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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包括会议费、宣传费、印刷费、差旅费等。
二、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业务及管理费-投资者教育经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期货公司发生投资者教育相关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
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