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资源税申报流程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资源税申报流程
一、功能概述
在我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申报缴纳资源税。
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资源税,首先进行资源税税源采集,再申报相关资源税。
二、注意事项
(一)《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上线后,资源税无法再通过“申报税(费)清册”中“按期应申报”模块申报。
(二)《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上线前,通过《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申报的数据,需在“申报更正”页面,通过申报表种类选择《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查询已申报数据,进行更正申报。
三、操作步骤
(一)资源税税源采集和申报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税费申报主页面。通过点击“申报税(费)清册”→“ 非按期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进入申报功能页面。
2、进入申报页面,根据纳税人情况选择“纳税期限”、“税款所属期”后,点击“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源采集”。(提示:若所选择的属期已存在税源,可直接勾选后点击“下一步”进行申报,具体见步骤4。)
3、进入税源采集页面,选择“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新增税源”,在“资源税税源采集表”中录入当期税源和优惠信息并保存。
4、税源录入完成后,返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勾选“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明细页面。
5、申报明细页面将展示根据税源自动填写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并点击“申报”按钮后,即可完成申报。
6、申报成功后,如需缴纳税款请点击“缴款”进行缴款操作:
(二)资源税申报更正
1、资源税申报更正首先应当进行税源修改。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页面后,通过点击“申报税(费)清册”→“非按期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进入税源查询功能页面。
2、选择需要更正税源的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查询税源”,选择需要修改的税源,点击“修改”。
3、进入税源采集页面,纳税人可修改需要更正的销售数量、销售额、优惠减免等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
4、返回 “税费申报及缴纳”主页面,点击“申报更正”进入申报更正页面。申报表种类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选定申报日期起止,点击查询,可查出相关申报数据。根据需要更正的申报所属期,点击对应记录的“更正申报”按钮进入税种选择页面。
5、税种选择页面勾选“资源税”进入相关申报表。
6、进入申报表页面,点击右上角“更新税源”按钮,系统会自动将修改后的资源税税源数据更新至该申报表,并提示更新完毕。
7、申报表更新完成后,点击右上角“申报”按钮,确认提交后,即可完成更正申报操作。
(三)申报作废
1、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页面后,通过点击“申报作废”进入功能页面。在申报作废页面内选择“申报日期起止”查询已申报数据,点击需要作废的申报记录的“申报作废”按钮进入明细页面。
2、在申报作废明细页面勾选“资源税”,填写作废原因后,点击作废提交,即可完成作废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