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广东社保新政策
时间:2020-09-10 12:32:05来源:
2020年9月广东社保新政策
新政的实施对象包括:
(一)个体经营者;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三)新就业形态人员(包括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新业态平台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可参保的险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含本省外市户籍、外省户籍)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就业登记证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温馨提示:广东省外市户籍、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或者《管理办法》规定的,均可在广东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政策参考: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文规定:
(一)本省非本市户籍人员参保条件:
1、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人员);
2、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
3、最后参保地是广州,且在广州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
(二)外省户籍人员参保条件:
1、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
3、最后参保地是广州,且在广州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